為了能夠妥善管理進駐廠商及各個專櫃品牌,百貨商場(甲方)都有所謂的「營運管理規則」(通常會在合約的附件中、以及新進的櫃哥櫃姐報到時會看到),有時一時疏忽,進駐專櫃(乙方)會不小心觸犯到營運管理規則,而遭受到金額不等的罰款,情節重大者甚至可以依照合約中的「重大違約」條款直接予以撤櫃。所以乙方的專櫃人員及業務代表、區經理等,在第一線的銷售及管理時,避免踩到紅線。各百貨及商場的營運管理規則大同小異,但因篇幅有限,以下僅列出部分的營運管理規則。
一、人員勤務管理
- 遲到早退
- 朝會無故未到者
- 當天營業開始,迎賓曲廣播時未到(遲到)者
- 開店未到,空櫃30分鐘內
- 開店未到,空櫃一小時以內
- 開店未到,空櫃90分鐘內(30分鐘~90分鐘)
- 空櫃半天(90分鐘以上到半天)
- 空櫃一天
- 未依規定,於營業時間內提早打烊
- 未按規定輪流用膳,致空櫃或人手不敷者
- 若當天營業結束晚安詞廣播未開始或送客未完畢而先行鎖門或下班離店者
- 事假應事先報備,並事先填寫請假單,未事先報備或請假者
- 若當日有事需提前下班者,應事先報備,並填寫假單,請值班營業幹部簽核,否則視同早退
- 凡找人代班者,一律事先報備單位主管,並事先填寫請假單(或代班單),未執行者
- 未經由員工出入口進出者
- 私自攜帶寵物至工作場所者
- 上下班不耐檢查,態度惡劣
- 擴大月會未到
二、商場及門市管理
- 代班人員違反門市規定,則處罰代班人員。若是正班人員交代不清楚,則處罰正櫃人員
- 代班人員若屢次違反門市規定,則嚴禁到本商場代班
- 早晚班交接事項要交接清楚,因沒交接而推拖說不知道者
- 強迫顧客買單,導致客訴者
- 短報、漏報銷售金額或故意拒開、短開、少開統一發票者,處當日銷售總金額的xx倍罰款。若是經由顧客檢舉者,顧客檢舉獎金亦由店櫃廠商負擔。若商場因此遭受稅務處分,該店櫃廠商應賠償本公司因該處分所有實質損失
- 由客人交易上賺取差額者
- 拒收商場發行的禮券
- 顧客使用商場發行之禮券,店櫃未找零,除需負擔本公司損失外並罰款
- 顧客支付現金,店櫃人員擅自更改支付工具,以自有禮劵、抵用劵報帳者,視同漏開發票,罰款短漏開金額x倍。以自有聯名卡、信用卡報帳者,罰款銷售金額x倍
- 退貨發票(如使用刷卡、未回收原刷卡單及發票)及退貨憑單未依規定開立
- 顧客購物結帳時未主動提醒使用會員卡或APP集點
- 進駐廠商使用商場POS機,卻告知客戶必需至顧客服務中心集點
- 如顧客購物後忘記索取發票,於事後回索未能找着,經查證屬實,除需補開發票外並罰款
- 以顧客未取走的發票換取贈品、免費停車時數、會員集點、會其他圖利行為者
- 將雜物放置於商品陳列櫥櫃者
- 違規不接受糾正且態度惡劣不接受糾正者
- 員工識別證遺失或毀損未於發生之當天內通報、申請補發者
- 代班人員需向營業辦公室租用名牌,押金於下班將臨時員工證歸還時一併歸還,未執行者
- 未依規定佩帶工作證或識別證者
- 未穿制服、服裝儀容不整
- 餐飲類工作人員作業時間內,未依規定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
- 美食街供膳者未戴口罩、帽子
- 於營業時間在營業場所進行化妝、補妝、梳理頭髮、修剪指甲等行為
- 在商場及專櫃內飲食
- 無視客人存在自顧自地在櫃內講手機
- 無事聚集閒談或看書報雜誌或蹲坐者
- 於賣場、後場通道、梯間、洗手間、庫房、儲藏室、機房或公告場所等禁煙區域吸煙、嚼檳榔者
- 於營業期間未經許可搭乘客用電梯者
- 店櫃人員未主動告知活動內容而導致客訴
- 服務態度欠佳,影響公司形象及顧客權益,如於賣場與顧客吵架、打鬧、無理爭執
- 遭顧客投訴,查證屬實或情節重大者,屢勸不聽者,罰款並予以撤換
- 與員工鬥毆、吵架,罰款並予以撤換
- 嚴禁賭博、喝酒鬧事等破壞公司形象之行為,違者罰款並予以撤換
- 已結帳需宅配之商品,未依與顧客約定之日期交寄或交付給顧客
- 開始營業前,商品應完成分類、清洗及整理,不得堆放於走道或後場通道
- 門市倉庫、更衣室內嚴禁放置食物及堆放非營業相關之雜物
- 於未經許可之地點擅自堆放商品、物品、紙箱者
- 商品、拍車、紙箱、私人物品等,堆放於消防鐵捲門下方、逃生通道等地方。若經消防單位查獲者加重處罰
- 商店關閉後,未依規定申請留置商場管制區域或與申請事項不符者
- 每日閉店時,未按閉店確認報告書之點檢項目,確實執行點檢作業
- 下班後門市安全門未關、試穿室門未開、電腦未關、插頭未拔、熨斗未定位者
- 未經申請使用擴音器,噪音過大影響其他店櫃
三、營業管理
- 裝修、變更營業項目、商品異動應以事先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可動工或販售,否則視同違約
- 銷售違反智慧財產權及仿冒品者,每件罰款x元(或售價金額的x倍)。【情節重大者視同重大違約,最重可直接予以撤櫃處分】
- 同一店鋪的不同商品品項有不同抽成(如複合店)擅自將抽成較高的商品以低抽成結帳
- 【漏開發票屬於重大違約,最重可直接予以撤櫃處分】
四、安全衛生及物業管理
清潔、垃圾、消防、衛生、安全等事項 【略】
五、行銷及販促管理
拍車、活動、陳列、DM、POP、特賣等【略】
六、財務管理
發票管理、收銀作業、POS機設備等【略】
七、其他類
【略】
資料整理:購物中心情報站 (sc2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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