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超巨蛋:對運動產業有幫助,但對10萬坪大型商場有很大的疑慮

【上圖】為台中超巨蛋及附屬商場的示意圖,取材自台中市政府

日前台中市政府正式宣布「台中市運動產業園區民間自行規劃參與新建營運移轉(BOT)案」公開招商,最後矚目的就是當中的「台中超巨蛋」,以及號稱營業面積10萬坪的超大型購物中心。我對於當中的運動場館中的超巨蛋並沒有意見,而且對於台灣的運動產業或是引進國際大型賽事、大型演唱會等都有很大的幫助。但是10萬坪的商場百貨,卻是可見的風險,而且問題很大!為何要這麼說呢?

台中超巨蛋的討論,若從運動產業的角度來看,其實並不複雜。台灣長期缺乏高規格的室內大型場館,無論是職業運動、國際賽事,或是演唱會與大型展演,都一直存在需求。在這樣的背景下,台中興建一座可容納數萬人的巨蛋,不僅合理,也有助於提升城市的競爭力與能見度。

換句話說,超巨蛋本身,並不是問題。真正需要被檢視的,是這個案子所採取的開發模式,也就是將大型場館與購物中心、旅館等商業設施綁在一起,形成一個複合型開發。這樣的模式,看似可以透過活動帶動人潮,再轉化為商業消費,但從購物中心產業的角度來看,這裡其實存在一個結構性的矛盾。

運動場館與購物中心,本質上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產業。活動前後短時間爆量,但在非活動日可能出現明顯落差;相對地,購物中心需要的是穩定且可預測的日常來客,來自周邊居民、上班族與持續性的生活需求,的是持續回訪與停留時間。這兩種人流,本質上完全不同。當兩種邏輯被放在同一個開發案中,如果沒有足夠強的區域條件支撐,就容易出現失控的狀況。

首先來看看日本的幾個案例:

  1. 「東京巨蛋(TOKYO DOME)」一年活動量極高,除了約 70多場職棒賽事之外,還包含演唱會、電玩動漫展、格鬥競技、企業活動等,全年活動量超過 200 場,幾乎已經是亞洲室內場館的「活動密度天花板」。但東京巨蛋之所以成功,關鍵從來不在活動本身,而在於它所處的位置:東京都心。龐大且穩定的人口基礎、成熟的交通系統,以及高度密集的商業環境,使得 Tokyo Dome City 本身即具備日常消費能力。換句話說,城市撐起了商業,場館只是放大效應。
  2. 第二個案例是埼玉「超級競技場」所在的埼玉新都心(位於大宮市)。這個案子的成功,來自於「車站、住宅與商業同步發展」。大型購物中心與交通樞紐緊密結合,使其成為區域生活核心,而不是單純依賴活動人潮。值得注意的是,同樣位於埼玉的埼玉西武獅(林安可現在的母隊)主場:西武巨蛋,卻位於另一個城市所澤,並未形成相同的商業規模。場館位置與生活機能,比場館本身更重要。
  3. 北海道火腿鬥士隊(孫易磊、古林睿煬、林家正等三位選手目前的母隊)2023年起的新主場ES CON FIELD HOKKAIDO,位於距離札幌市20多分鐘車程的北廣島市,而並不是札幌巨蛋。這座球場並未設在札幌,而且球隊也不再使用原有的札幌巨蛋。其背景是之前球團使用札幌巨蛋,但因場館由市政府持有與營運,球團在廣告收益、現場銷售與營運決策上受到限制,市府管理單位過度貪婪,導致球隊最終選擇離開札幌巨蛋。位於新廣島市的新的室內球場及整體園區開發案Hokkaido Ballpark F Village,不再只是球場,而是一個包含住宅、飯店、餐飲、溫泉與公園的生活型場域。其核心邏輯不是「讓人來看球」,而是「讓人願意停留,甚至生活」。這代表日本最新一代場館開發,已從流量導向轉向生活導向。
  4. 福岡軟銀鷹(徐若曦、張峻瑋等兩位選手目前的母隊)的主場福岡PayPayドーム(福岡PayPay巨蛋),是日本少數同時具備「職棒主場+大型演唱會場地」功能的室內巨蛋之一,其活動密度在日本僅次於東京巨蛋。旁邊還有一間購物中心「MARK IS 福岡ももち」,約 16 萬㎡,屬於區域型大型購物中心,本質上就是一個「為巨蛋與周邊居民服務」的商場,但它不是福岡最大、最強的商場。福岡的市中心區至今都仍在博多、天神一帶。明即使具備場館、活動與大型商場的完整配置,仍不足以改變既有商業結構。福岡PayPay巨蛋的案例,與本文所提的台中超巨蛋,其開發背景及結構會較為相近。

接著再回頭看看目前大台中地區的百貨商場及整體環境:

  1. 目前台中已經有很成熟的百貨商圈,且營業額常年位居全台前三名之內(新光三越台中店、台中大遠百)。
  2. 台中已有幾間已開幕和即將開幕的大型購物中心如LaLaport、洲際棒球場旁的漢神洲際購物廣場、以及三井Outlet Park台中、以及台中第一大D-One等。
  3. 該地區沒有重要大眾運輸的節點,只有水湳轉運中心(預計2026年啟用),以「國道客運+市區轉運」為主。而台中捷運的中長期規畫,要經過此處並設站,看來正式營運通車仍遙遙無期。
  4. 若從商場的開發商角度看:這個案子不是建立在「已存在的人流」,而是建立在「未來的人流假設」,以及對於未來商圈的想像。

台中超巨蛋不是不能做,但最危險的其實不是超巨蛋

台灣各城市競逐大型場館,爭搶大型運動賽事及大型演唱會活動的資源,因此「巨蛋」的興建,已經成為城市競爭力的象徵。台中超巨蛋亦在這樣的脈絡下誕生:一座可容納 3 萬人的多功能場館,結合演唱會、運動賽事與大型展演,並搭配購物中心、旅館與停車設施,試圖打造中台灣新的娛樂與消費核心。

一、從購物中心產業的角度來看:

這個案子真正的風險,其實不在巨蛋本身。長久以來台灣長期缺乏高規格室內場館,無論是國際巡演、職業運動或大型活動,都存在穩定需求。只要錢到位、硬體到位,檔期自然會進來,人氣也不會是問題。但真正的挑戰,在於「巨蛋之外」,也就是同時被規劃進來的大型商購物中心或百貨商場,是否真的能成立。關鍵在於一個常被誤判的問題,就是運動場館帶來的活動人潮,並不等於商場長期客流。

大型場館帶來的是高度集中的尖峰流量:活動前後短時間爆量,但在非活動日可能出現明顯落差。相對地,購物中心需要的是穩定且可預測的日常來客,來自周邊居民、上班族與持續性的生活需求。這兩種人流,本質上完全不同。台北大巨蛋旁的遠東Garden City也會出現人潮明顯落差的現象,但Garden City是坐落在已經成熟的台北東區(松山區/信義區)商圈,旁邊還有許多商辦大樓,更重要的是緊鄰捷運站,因此儘管有沒有大型活動在人潮上落差很大,但周圍的商圈結構仍足以支撐Garden City營運。

但從媒體報導中提到台中超巨蛋開發案要興建10萬坪的超大型購物中心,這個規模大概就是日本兩個最大的購物中心(AEON LaketownAEON MALL幕張新都心)的規模。而且這兩間超大型購物中心都有相對應的新建JR車站。水湳確實是台中未來的重要發展區,但從商業條件來看,目前仍處於成長初期。常住人口尚未形成規模,辦公與就業人口仍在累積,商業氛圍與夜間經濟也尚未成熟。換言之,這裡還不是一個「自然會長出大型購物中心」的地段。在這樣的基礎上,一次導入超大規模的場館與商業設施,本質上是一種「以開發帶動需求」的策略。這並非不可行,但對時程與營運能力的要求極高。一旦開發時程節奏錯誤,容易出現硬體到位、人氣卻需要多年培養的情況。

這間預期會出現的10萬坪超巨蛋商場,它的Tenant Mix (購物中心中的承租戶/進駐廠商組合)、業種及業態、以及商品定位等,是非常大的未知數。因為就現有台灣商場百貨的整體規模及主要品牌數量(包含餐飲、娛樂等),要把這間10萬坪的商場給填滿,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二、交通的關鍵:

目前所知的交通條件,仍有相當程度仰賴未來建設,包括捷運藍線與整體路網優化。在目前所看到的官方文件(財政部促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中有關於「臺中市運動產業園區新建營運移轉(BOT)案」的招商文件)已經隱約透露:

  • 大型活動原則上不鼓勵私人車輛進入核心區,必須依靠 公共運輸、接駁、外圍停車攔截
  • 建議串接 臺灣大道公車專用道、新光/遠百站、捷運藍線、捷運綠線、機場捷運
  • 甚至建議使用 專用道、自駕巴士、接駁系統
  • 交通改善措施要留待後續交評與審議階段再處理

這意味著,商業設施的開幕時點,很可能早於交通系統完全成熟。這種時間差,在實務上往往會直接影響商場初期表現,甚至改變長期定位。對即將開發的購物中心而言,會面臨到大型活動日交通爆量,平日商場又無人潮,難以自然養成。當年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的開發案就是這樣的例子,早年並無捷運直達(凱旋站距離夢時代還要步行15分鐘,輕軌站則是近年才出現),只能透過集團資源來持續不斷的舉辦大氣球遊行、跨年晚會、啤酒節、各演唱會等,來吸引人潮。而且至今二、三期開發案停滯,以及亞洲新灣區的開發案又十分緩慢。

三、BOT合約的限制

BOT合約中的條文結構,對營運方要求很高,會讓商場招商與經營更加挑戰:

  • 招商文件中顯示,契約期間長達 70 年,主體事業(超巨蛋)要在簽約後 8 年內 取得全部使用執照
  • 附屬事業13年內取得全部使用執照
  • 營業收入認定範圍很廣,權利金與營業收入連動。就算是出租經營,出租收入也要與第三方營收連動,讓市府能分享效益

這對投資人及開發商而言,代表未來營運不是單純蓋完收租,而是:

  • 要長期承擔活動營運風險
  • 要承擔租戶組合風險
  • 要承擔交通改善與疏運壓力
  • 還要面對較高的績效評估要求

若政府單位過度干涉運動場館營運、收取過多的權利金及抽成(從BOT合約中就已經看到要求許多回饋,甚至是門票等),甚至是地方勢力的介入(透過民代、議會質詢來施壓),就會發生像北海道火腿隊那樣退出札幌巨蛋那樣。

四、人才的培育養成

對開發商及商場營運者而言,這案子不是不能做。但對一般商場型開發商而言,門檻其實非常高。因為它需要同時懂:

  • 體育場館
  • 大型展演
  • 購物中心招商
  • 停車與交通
  • 旅館/其他複合設施

熟悉BOT、與政府管理單位的對應及相關法規、大型購物中心經營管理、大型場館與運動賽事經營管理。這樣的人才,全台應該屈指可數,到時候還是要借重海外的經驗。過去本站曾經介紹過三井集團LaLaport TOKYO BAY購物中心,它還包含到旁邊的LaLa arena體育館;而東京巨蛋城(TOKYO DOME CITY)也是屬於三井集團。

五、運動產業開發園區的結構本身

雖然本案以運動產業園區為名,但從實際配置來看,巨蛋本身不會賺錢。附屬的商場、旅館、遊樂場,與停車設施才是主要的現金流來源。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高度依賴商業營運的複合開發案,而非單純公共建設。這意味著,一旦商場表現不如預期,整體投資回收與營運品質都將受到影響。換句話說,超巨蛋可以成功(只要蓋好驗收,活動及票房滿檔),但整個運動園區開發案仍可能失去平衡。


總結

台中早已有了成熟的商業區,以及全國數業績排名最前段班的大型百貨,並擁有多家大型購物中心。台中超巨蛋只要資金到位,賽事及活動滿檔,就會成功。但是10萬坪大型購物中心若缺乏清楚定位,很容易陷入「什麼都有,但沒有一項最強」的困境,甚至根本無法填滿,大台中地區的整體零售商業胃納量並沒有那麼大,且將變成網內互打,彼此競爭,而非擴大整體零售商業的規模。另外,對消費者而言,如果沒有明確差異化,而且交通缺乏便利性,就很難改變既有消費動線。這些問題,才是決定這個案子成敗的關鍵。

(以上為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教!)


【下圖】東京巨蛋,拍攝於世界棒球經典賽台日大戰,比分0:13「最慘烈」的當下!拍攝於2026.03.06。


【下圖】東京巨蛋的日本職棒例行賽事。拍攝於2025.08.07。


【下圖】東京巨蛋舉辦演唱會時的場外。齋藤飛鳥從「乃木坂46」畢業的演唱會。拍攝於2023.05.18。


撰文、攝影:孫仲慧 (George Sun) // 購物中心情報站 (sc2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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